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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会组织在全市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7-27 作者:

合工[2005]37号

关于工会组织在全市查处违法建设期间

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结合全市工会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查处违法建设是维护法律尊严,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紧迫任务;是维护城市总体规划,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全市人民根本利益的战略举措;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各级工会组织要深刻领会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根据同级党政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配合做好查处违法建设期间的相关工作。

  二、服从大局,带头拆违。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对照违法建设的界定,认真查摆工会组织内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对于存在的违法建设必须坚决自行纠正拆除。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在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中必须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不准说、不准做不利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话和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法建设户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设,不准拖全市拆除违法建设工作的后腿。

  三、动员职工,支持拆违。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板报、广播、闭路电视、报纸、局域网等宣传阵地配合同级党政做好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职工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动员广大职工支持、参与、监督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对于有违法建设的职工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说服动员职工主动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四、关注困难职工,协调政策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从维护拆违大局和职工队伍稳定的高度出发,深入基层,深入困难职工家庭,倾听困难职工的呼声与要求,调查了解困难职工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现象。对于困难职工存在的住房、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困难,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劳动和房产等有关部门落实好救助帮扶措施。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要积极发挥作用,在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加大对职工生活困难、大重病、子女入学和意外灾害的日常救助力度。积极做好查处违法建设期间的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利用“12351”职工维权热线,及时接待处理职工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包接待、包调处、包职工群众满意。加强重要信息报送工作,在查处违法建设期间,各级工会组织对于涉及职工队伍的不稳定因素和发生的职工群体性事件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送,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全市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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