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办[2005]56号
关于联合开展2005年“红皖情——爱心助学”
活 动 的 通 知
各县、区、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努力为特困职工排忧解难,确保他们的子女顺利进入大学学习,2005年继续开展“红皖情—爱心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及活动主题 合肥市总工会、安徽黄山卷烟总厂联合开展“红皖情——爱心助学”活动。 二、资助范围及对象 2005年被国家第一批次重点本科院校正式录取的在职工会会员的子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资助对象。城市低保线以下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特困职工子女;生活困难(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单亲困难女职工子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250元);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或患大重病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有关不收学费院校录取生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申报程序 由基层工会负责统一填报《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申请资助表》,携带申请者子女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职工低保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的困难情况证明(需有月工资数及工资单)、劳模证、户口薄、工会会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属县区或系统工会申报确认后,由主管部门将《困难职工及受资助大学生情况汇总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合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审定备案。 四、时间安排 7月20日—8月5日所属单位摸底填报; 8月5日—8月8日所属县区、系统复审汇总; 8月6日—8月10日市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审定备案; 8月20日左右举行资助仪式并发放资助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几点要求 1、“红皖情——爱心助学”活动是一项社会各界关爱特困职工的社会公益事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特困职工的关爱及帮助,也充分体现了企业回报社会的赤诚之心。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难的问题,把“红皖情—爱心助学”活动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落实“办实事、暖人心”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区、系统、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布置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抓紧抓好落实。 2、各地区、系统、单位要按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对考上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排,逐个核实登记,严格把关,将家庭确实困难的大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3、各县区、系统、直属单位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精神开展助学活动。 附:《合肥市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申请资助表》 《合肥市困难职工及受资助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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