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期(总第26期)
2005年7月21日
编者按: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广大职工关注支持工会工作,发挥工会组织在密切党和政府同职工群众的联系、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7月12日至13日对我市贯彻实施《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辑录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听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工会法》及 《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汇报
7月1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二楼会议室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及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长琢主持汇报会。市政府副市长朱宁、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市经贸委主任王正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梁虹、市财政局局长孔向阳在会上汇报了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振坦、陈秀芳、吴德珍、陈栋、邓石如、李碧传,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阿成、各专门委员会主任、驻会委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检查组成员出席了汇报会。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家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卫、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利林、市经贸委副主任吴文凡、市总工会副主席袁文长、张吕金等陪同检查人员参加了汇报会。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会法》及 《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执法检查
7月12日下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甄长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陈栋,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陈祖善、万安永、刘乃明以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工会法》执法检查一组,在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家富、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利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卫、市总工会副主席袁文长的陪同下,到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站综合试验区管委会、工会有关负责同志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检查了安徽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开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进行检查
7月12日下午,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振坦、吴德珍、邓石如,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沈煜、孙邦林、卢德超、洪心义、文遐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二组到市公交集团公司,对我市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公交集团公司、安徽省中汽旅游汽车集团公司、长源液压件有限责任公司、锻压机床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第十六中学等单位工会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对市公交集团公司工会工作进行了检查。市经贸委副主任吴文凡、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吕金陪同检查组进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三县贯彻落实《工会法》及 《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
7月1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肥东、肥西、长丰三县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秀芳,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陈祖善、万安永、刘乃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以及陪同检查的市财政局副局长吴利林、市总工会副主席袁文长,在肥东县政府会议室听取了肥东、肥西、长丰三县政府、总工会和肥东县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贯彻《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的汇报。下午,检查组一行对肥东县自来水公司、安徽省丰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检查我市四个城区贯彻落实《工会法》及 《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
7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贯彻落实《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振坦、吴德珍、邓石如、李碧传,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沈煜、孙邦林、卢德超、洪心义、文遐训及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等检查组成员在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家富、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吕金的陪同下,在庐阳区政府会议室听取了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政府、工会和庐阳区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负责同志贯彻工会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下午,检查组一行对庐阳区亳州路街道、杏花印务公司工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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