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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争议
 
法定工作时间是多少
发布日期:2005-8-12 作者:

    我们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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