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集体协商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2、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自动延长到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限届满之时,除个人有严重过失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协商代表履行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做对其不利的岗位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