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合肥工会 | 工会新闻 | 维权在线 | 服务之窗 | 帮扶中心 | 劳模风采 | 资料中心 | 下载专区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维权在线-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的内容
发布日期:2005-8-12 作者: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内容的确定应着眼于两个方面:一是职工最关心、要求最迫切的问题;二是用人单位有能力或经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条件过高用人单位达不到,无法履行;过低则职工不满意,二者都失去了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意义,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集体协商的内容是自由的,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国家不加干预。具体可以包括下列事项中的一项或几项或全部事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补充保险和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奖惩、裁员、集体合同期限、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


集体合同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合肥市总工会主办 版权所有©
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 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