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原则包括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两个方面。《劳动法》颁布的各项劳动标准都是最基本、最起码、最低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必须执行的标准,不执行意味着违法,给集体协商留下了谈判空间。平等协商是在企业有条件的情况下,力求为劳动者争取更好的劳动条件、更高的劳动标准,让劳动者和投资者、管理者共同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参与平等协商的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不存在隶属关系,都有充分表达意见的权利。任何一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职工与企业在利益上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的原则。首先,工会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提出集体协商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20日内给予答复。其次,协商中,任何一方均有义务向对方提供与协商有关的资料。再次,在集体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就集体合同的执行或变更情况提出协商要求时,对方应及时答复并进行协商。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从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出发,把改善职工劳动保障条件与用人单位的发展结合起来。
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当协商双方意见僵持难以统一时,可暂时休会,休会期间必须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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