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全委会审查通过,追加专项预算须经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全委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上年度本级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或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审计情况应向同级经审会全委会报告,由其审查并形成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