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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创争”活动对工会组织提出了哪些要求
发布日期:2005-8-12 作者:

    (1)不断提高对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认识。各级工会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创争”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建设学习型班组上,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创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努力为职工学习构筑平台,创造优良的成才环境。

   (2)积极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工会要切实采取措施,支持并推动政府和各级行政部门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要推动和督促本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认真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参与管理的力度。从规划的制定和实施、阵地建设、经费使用,到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会要努力实现全程参与,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要把“创争”活动与争当“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创新提高企事业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3)抓好先进典型和示范单位的带动作用。各级工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总结“创争”活动的基本规律,重视培养和发现先进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学习重大典型经验与学习身边的先进经验结合起来,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这项活动广泛深入的开展。

   (4)逐步建立健全“创争”活动的运行机制。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为使这项活动持久规范、制度化地进行下去,必须建立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其中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此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的机制,以及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
 
   (5)加强“创争”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协同各有关部门,长期不懈地抓好。首先要把各级工会建设成学习型工会,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联系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术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切人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做好舆论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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