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份,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成员15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四大”评选活动的通知,对“四大”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评选范围、表彰奖励、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作了具体要求。“四大”的评选活动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评选范围主要是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党委、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合肥市的省、部属企事业单位。评选表彰每三年进行一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状、证书和奖金,对技术创新能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可优先推荐为省、市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候选人。“四大”的评先规定是:基层工会对照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候选名单,公示后,报县、区、委、办、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择优上报,办公室对推荐名单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审核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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