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主要有:单个企业建立工会或分会、小组;多个小企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按区域、行业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等。会员在25人以上的,应当建立独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主持基层工会工作。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8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可以由几个企业组建联合工会,每个小型企业作为联合工会的工会小组。女会员25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立女职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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