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合肥工会 | 工会新闻 | 维权在线 | 服务之窗 | 帮扶中心 | 劳模风采 | 资料中心 | 下载专区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服务之窗-工会组织建设    
     工会组织建设
 
为什么要在新建企业组建工会
发布日期:2005-8-12 作者:

  《工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工会组织建设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合肥市总工会主办 版权所有©
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 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