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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接待工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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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8-2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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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情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 为职工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针对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 二、认真学习、宣传党和政府的政策,严格执行宪法、法律、规定和政策,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切实维护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耐心接谈,态度和蔼,认真听取和仔细询问来访人员陈述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准确地依据党和政府的政策,《信访条例》给予解答和处理,主动做好来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 四、遵循:“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逐级上访、分级受理”的制度,及时、妥善地处理来信来访,做到不敷衍、不推诿、不拖延。遇有重大和突发事件,立即请示报告,及时上报信息。 五、遵守信访纪律,不泄露和扩散来访内容,为来访人保密; 六、认真分析研究信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和处理问题时参考。 七、认真负责做好信访案件的督办工作,对信访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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