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和引导失业职工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竞争能力。 二、建立再就业技能培训基地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探索技能培训的新路子。 三、做好技能培训的报名登记和初审工作,及时分类向市总培训基地输送培训对象,协助做好培训工作。 四、积极探索“求职——培训—就业”的一条龙服务途径,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培训。 五、收集和发布职业技能需求信息和培训信息,指导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技能学习。 六、做好培训信息情况统计和资料存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