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总工会的中心任务、工作部署,确定本中心的工作方针和任务;指导和协助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二、关心职工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直接为广大职工提供信访接待、政策咨询、特困救助、助学关怀、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法律援助、医疗救济等服务项目,根据职工的不同困难和要求,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扶贫济困工作。 三、听取和反映困难企业、困难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对有关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总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协助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参与协调社会矛盾和处理突发事件。 五、组织和教育困难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给来电、来访职工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协助市总工会各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承担市总工会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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