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办〔2004〕24号
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
《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2004年6月22日
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
为适应我市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保障和维护职工各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镇、街道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企业数和职工人数越来越多,工会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和重要。乡镇、街道工会已成 为工会组织承上启下,县、区工会联系基层工会的中间环节和重要层次,在整个工会组织体系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对乡镇、街道工会设置也都作了明确规定。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对于促进乡镇、街道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完善乡镇、街道政权组织,加强党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并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二、乡镇、街道工会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乡镇、街道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双重领导,具有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的双重职能。乡镇、街道工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基本职责;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地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处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和造就新型职工队伍。乡镇、街道工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不懈地推动辖区内村、社区以及各种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依法帮助和指导企业普遍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及时化解劳动关系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依法指导企业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指导组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技术业务培训和文化体育等项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和协调“送温暖工程”的实施,开展互助合作,帮助困难职工,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促进工会经费的及时足额收缴。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基础建设。以“科学合理、便于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标准,建立完善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培训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等组织,规范会员管理工作。 三、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 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可以依法按章组建工会委员会;职工人数较少的,也可建立工会联合会,每届3年或5年。实行工会委员会的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人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委员中应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职工代表。实行工会联合会的要有所辖区域内基层工会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代表,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由一定人数组成,联合会主席、副主席由联合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凡非公有制企业已有10个以上、职工人数1000名左右的乡镇、街道应配备专职工会主席。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编制列入乡镇、街道行政编制总额内,并享受同级干部的工资、补贴等福利待遇。乡镇、街道专职工会主席按副科级配备。工会主席任期未满的,不得随意变更其工作岗位或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或者调动的,应当事先征得县、区工会的同意;对拟任工会主席人选,县、区组织部门 和工会要共同进行考察。 四、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各县、区党委要按照“党建带工建”的要求,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中的联系和指导作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把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列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帮助和指导工会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及时解决工会组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以党建带动工会建设,工会建设服务于党建;要重视和加强工会领导班子建设,选配综合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的同志从事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要积极支持工会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乡镇、街道应依法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相应的经费、设施和活动场所等条件。各县、区工会要把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作为实施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重要内容,在抓好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推动乡镇、街道工会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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