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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国有小企业改革中工会工作的意见(试行)
发布日期:2005-8-30 作者:

当前,各地贯彻落实党 的十五大精神,国有小企业改革发展迅速,力度很大。搞好国有小企业改革事关全局,各级 工会要积极参与,努力探索,献计出力。现就工会组织参与国有小企业改革,做好改革中的 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要充分认识国有小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国有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步伐,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 五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至 关重要。国有小企业改革使工会工作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既是对工会组织的严 竣考验,也是加强工会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的良好机遇。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 高度重视国有小企业改革,积极做好国有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
2.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 支持国有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是工会工作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要求,也完全符 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代表职工讲话,如实反映广大职工意见和建议,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这两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3.工会在参与小企业改革中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 靠广大职工群众推进改革;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认真掌握实行民主决策、职工 总体受益、不超过职工实际承受能力和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要求。
二、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国有小企业改制为各种形式的企业,都必须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 全工会组织,保障工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上级工会组织要依法 维护国有小企业职工组建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依法保护工会拥有的办公设施、活动场所及其 所属财产不被侵占,督促企业依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 小企业改革中,要切实做到改制改到哪里,工会组织建到哪里,切实保证工会组织不断层, 工作不断线,经费不断流,资产不流失。
5.适应国有小企业改制后的新情况、新要求,为便于小企业职工组建工会,并更好地发挥 工会组织的作用,经上级工会批准,小型企业可以就近按行业或地区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委员 会。
企业职工在200人左右的,应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工会 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 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企业不得因工会主席履行职责而中止与他的劳动合同。
6.重视发挥乡镇和街道工会的作用。凡有一定数量企业和职工的乡镇和街道,都应该建立 乡镇或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或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建立工会联合会。乡镇或 街道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应由乡镇和街道党政副职级的干部担任,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 员。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过程参与小企业改革
7.目前小企业改革的形式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 种形式。不同的改制形式有不同的政策规定,不同的工作要求。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掌握 不同企业改制形式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小企业改革的全过 程。
8.参与小企业改革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做深做细。
——积极参与改制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党和政府有关企业改制的方针、政策 ;向广大职工宣传企业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企业改制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既要讲改制的 预期目标,也要讲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充 分认识企业改制的目的、意义,改制的方式、方法,既对改制充满信心,又对可能发生的困 难和问题有思想准备,从而积极主动地投身改革。
——积极参加企业改制领导机构,参与改制方案和企业章程制定,从本地区、本行业、本企 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当的产权制度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改革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职工 群众的意愿,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使企业改革方案得到广大职 工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积极参与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股权设置等工作,认真执行有关的方针 政策,切实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同时,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体现和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做好职工认股购股工作。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应 在总股本中占多数。职工入股必须坚持自愿,鼓励企业职工人人入股,也允许少数职工暂时 不入股。暂时没有认购股份的职工,除不参加按职工个人股分红以外,同其他职工享有同样 的权利,对他们不能歧视,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职工之间、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持股数量 可以有差距,但不宜过分悬殊。应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全,以按劳分配为主。 
——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三改一加强”,巩固发展改制成果。根据企业改制的不同情况, 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 产品、成本、质量、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促使各项基础管理上水平。积极进行技术革 新,调整产品结构,开展劳动竞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效益。
四、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制度
9.小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公有产权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法》以及全总、国家体改委和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务院确定 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总工发[1996]6 号) ,依法继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期召开,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当前特别强调做到两点:一 是凡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以 及集体合同文本,必须向职代会报告,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二是坚持职代会每年 一次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必须就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企业业 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国有小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参照国有企业职代会条例,继续实行职工代表大 会制度。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基层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就改制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 责权限,以及职工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与承包和租赁经营者进行协商,并写入承包和租赁 合同。
11.改制后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要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建立职工民主参与制度 。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等形式,组织 职 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工会主席应依法参加或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公司管理机构的 会议,反映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的意见、建议与要求。
12.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必须依法保障职工在企业的民主权利。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也可以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13.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出资人,不 仅有权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而且有权民主决定包括生产经营在内的企业一切重 大问题。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必须民主选举产生。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决定的 ,政府的有关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和适应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民主 管理制度的这一重要变化。目前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些继续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职 工代表大会行使股东大会权利;有些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并存,或两会合并召开,或分 别召开,各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也有的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兼有职代会和股 东大会的职权,职工享有平等权利,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企业工会是工作机构。目前 股份合作制仍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可以继续实践,积极探索。
14.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不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必须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 位,保证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年度预决算、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决定权;
——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评议和监督权;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的民主选举权;
——对企业工作条件、工资标准、保险福利、规章制度等事项的协商决定权。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
必须坚持工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机构。
五、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也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国有小企业改制以后,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都 必须坚持实行这一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就各项劳动标准和条件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
16.根据小企业及其工会的实际情况,可以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由联合起来的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的组织(或分别与企业)在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 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
17.国有小企业改制以后,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都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企业工会代表作为调解委员会主任,要切实负起 责任。要加强各级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动不同层次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 建立。
六、积极参与和推动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18.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事关职工队伍 的稳定和社会稳定,也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的成败,各级工会要给予高度重视。要积极支 持和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协助和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下岗 、失业职工再就业和富余职工分流与安置工作,建立和实施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监督和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要努 力帮助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扩大就业门路,大力兴办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利用工会教育阵地 ,加大再就业培训的力度。
19.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构筑职工补充保障体系,使“送温暖活动”经常化 、制度化、社会化。各省、市(地)、县级工会要积极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各级工会 组织都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开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继续大力办好职工消费合作社、职工 住房合作社等职工互助共济合作事业。
七、积极推动有关小企业工会的立法建制工作
20.当前,要积极推动有关贯彻执行《工会法》的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和私营企 业工会工作的条例,以及集体合同条例等法规和规定的制定。要积极争取与党政有关部门共 同制定和颁发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文件。要积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制定规 章、制度,来保证小企业改制及改制后形成的各类小企业工会工作。要进一步组织职工群众 开展群众性执法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众性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维 护法律的权威。
21.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做到知法、用法、依法 参与企业改革,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树立 依法办事的观念,模范地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工会经审的监督, 推动廉政勤政建设。要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学 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自身行为。
八、大力加强市、县工会工作
22.小企业改革的组织和实施主要在市(地)、县(市、区),加强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 工作必须充分重视发挥市(地)、县(市、区)工会的作用。市(地)、县(市、区)的工 会干部编制必须给予保证,领导班子要配齐配强。市(地)、县(市、区)工会的主要领导 要把参与小企业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市(地)、县(市、区)工会要积极参加小企业改 革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机构,参与各项重要指导文件的制定,参与有关试点工作。既要积极 支持和推动改革,又要及时如实地反映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
23.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市、县工会,要把参与小企业改革的工作放在市、县综合配 套改革的大环境中来研究、把握。把所有制结构调整、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 来,把国有小企业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结合起 来,综合配套地研究如何做好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
九、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实行分类指导
24.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在小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股份合作制 企业中股东权利和职工权利的关系问题,职工持股会的性质、意义和作用问题,小企业工会 的组织形式和领导体制问题,等等,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这是推 动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需要。
25.为了及时解决改革中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国有小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应 该根据小企业改制的不同情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分别提出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实行分 类指导。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注意发现典型,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用典型来指导 和推动工作。
十、加强对小企业改革中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26.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充分重视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 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指定工作部门,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健全有关工 作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职工动态,针对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提 出对策和意见,使工会组织在改革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改革健康发展。要及时向党和政 府反映改革的实际情况和广大职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协调解 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27.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这是加强国有小企业工会工作 的基础,也是当务之急。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工会参与、支持和推动小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环 节来抓。省、地(市)级工会负责培训县(市、区)工会干部,县(市、区)工会负责培训 小企业工会干部。要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培训,当前改革急需要的内容优先培训。 
28.要进一步做好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必须积极推进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要注 意研究我们的思想观念有哪些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不适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注 意根据已经变化了的企业产权关系和企业组织形式,来研究探索工会的组织体制、工作方法 和活动方式。要努力使工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会干部的思想观念、自身 素质、工作作风等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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