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贯彻落实党 的十五大精神,国有小企业改革发展迅速,力度很大。搞好国有小企业改革事关全局,各级 工会要积极参与,努力探索,献计出力。现就工会组织参与国有小企业改革,做好改革中的 工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要充分认识国有小企业改革的重要意义。国有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步伐,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重要战略措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 五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广大职工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至 关重要。国有小企业改革使工会工作遇到了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这既是对工会组织的严 竣考验,也是加强工会改革和建设,进一步发挥工会作用的良好机遇。各级工会组织一定要 高度重视国有小企业改革,积极做好国有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 2.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 支持国有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改革,是工会工作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的要求,也完全符 合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代表职工讲话,如实反映广大职工意见和建议,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是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这两个方面是完全一致的、相辅相成的。 3.工会在参与小企业改革中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检验标准,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坚持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 靠广大职工群众推进改革;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认真掌握实行民主决策、职工 总体受益、不超过职工实际承受能力和保障困难职工基本生活的要求。 二、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并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4.国有小企业改制为各种形式的企业,都必须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健 全工会组织,保障工会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上级工会组织要依法 维护国有小企业职工组建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依法保护工会拥有的办公设施、活动场所及其 所属财产不被侵占,督促企业依法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在 小企业改革中,要切实做到改制改到哪里,工会组织建到哪里,切实保证工会组织不断层, 工作不断线,经费不断流,资产不流失。 5.适应国有小企业改制后的新情况、新要求,为便于小企业职工组建工会,并更好地发挥 工会组织的作用,经上级工会批准,小型企业可以就近按行业或地区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委员 会。 企业职工在200人左右的,应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工会 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调动,应事先征得本级工会委 员会和上级工会同意。企业不得因工会主席履行职责而中止与他的劳动合同。 6.重视发挥乡镇和街道工会的作用。凡有一定数量企业和职工的乡镇和街道,都应该建立 乡镇或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或按代表制、联合制原则建立工会联合会。乡镇或 街道工会组织的领导人应由乡镇和街道党政副职级的干部担任,并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 员。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过程参与小企业改革 7.目前小企业改革的形式有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 种形式。不同的改制形式有不同的政策规定,不同的工作要求。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掌握 不同企业改制形式的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小企业改革的全过 程。 8.参与小企业改革一定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把工作做深做细。 ——积极参与改制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党和政府有关企业改制的方针、政策 ;向广大职工宣传企业改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企业改制的具体方案和办法,既要讲改制的 预期目标,也要讲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使广大职工充 分认识企业改制的目的、意义,改制的方式、方法,既对改制充满信心,又对可能发生的困 难和问题有思想准备,从而积极主动地投身改革。 ——积极参加企业改制领导机构,参与改制方案和企业章程制定,从本地区、本行业、本企 业的实际情况出发,选择适当的产权制度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改革方案应当充分考虑职工 群众的意愿,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使企业改革方案得到广大职 工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积极参与企业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股权设置等工作,认真执行有关的方针 政策,切实防止公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同时,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体现和 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从企业实际出发,做好职工认股购股工作。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应 在总股本中占多数。职工入股必须坚持自愿,鼓励企业职工人人入股,也允许少数职工暂时 不入股。暂时没有认购股份的职工,除不参加按职工个人股分红以外,同其他职工享有同样 的权利,对他们不能歧视,不能侵犯其合法权益。职工之间、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持股数量 可以有差距,但不宜过分悬殊。应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全,以按劳分配为主。 ——积极支持和参与企业“三改一加强”,巩固发展改制成果。根据企业改制的不同情况, 积极参与建立健全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的 产品、成本、质量、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促使各项基础管理上水平。积极进行技术革 新,调整产品结构,开展劳动竞赛,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企业效益。 四、坚持和完善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制度 9.小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公有产权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法》以及全总、国家体改委和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国务院确定 的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工会工作和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总工发[1996]6 号) ,依法继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 。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期召开,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当前特别强调做到两点:一 是凡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重大问题,以 及集体合同文本,必须向职代会报告,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或决定;二是坚持职代会每年 一次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必须就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和企业业 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向职代会报告,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10.国有小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参照国有企业职代会条例,继续实行职工代表大 会制度。在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基层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就改制后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 责权限,以及职工民主管理的其它形式,与承包和租赁经营者进行协商,并写入承包和租赁 合同。 11.改制后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要依照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建立职工民主参与制度 。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也可以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等形式,组织 职 工民主参与企业管理。工会主席应依法参加或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公司管理机构的 会议,反映工会和职工对企业的意见、建议与要求。 12.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必须依法保障职工在企业的民主权利。可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 也可以通过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群众参与企业管理。 13.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职工既是企业的劳动者,又是企业的出资人,不 仅有权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而且有权民主决定包括生产经营在内的企业一切重 大问题。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必须民主选举产生。这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性质决定的 ,政府的有关法规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和适应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民主 管理制度的这一重要变化。目前在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些继续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由职 工代表大会行使股东大会权利;有些职工代表大会和股东大会并存,或两会合并召开,或分 别召开,各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也有的企业实行职工股东大会制度,兼有职代会和股 东大会的职权,职工享有平等权利,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企业工会是工作机构。目前 股份合作制仍处于发展完善过程中,企业职工民主管理的形式可以继续实践,积极探索。 14.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不论采取什么形式,都必须切实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 位,保证职工享有以下权利: ——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年度预决算、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决定权; ——对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的考核、评议和监督权;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的民主选举权; ——对企业工作条件、工资标准、保险福利、规章制度等事项的协商决定权。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 必须坚持工会作为职工民主管理的工作机构。 五、实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15.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也是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国有小企业改制以后,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都 必须坚持实行这一制度,由工会代表职工同企业就各项劳动标准和条件进行平等协商,签订 集体合同。 16.根据小企业及其工会的实际情况,可以建立区域性和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由联合起来的工会组织与企业方面的组织(或分别与企业)在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 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 17.国有小企业改制以后,无论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都必须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 议调解委员会,建立并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企业工会代表作为调解委员会主任,要切实负起 责任。要加强各级工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推动不同层次三方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 建立。 六、积极参与和推动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18.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妥善解决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问题,事关职工队伍 的稳定和社会稳定,也直接关系到企业改革的成败,各级工会要给予高度重视。要积极支 持和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协助和督促地方政府和企业,做好下岗 、失业职工再就业和富余职工分流与安置工作,建立和实施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监督和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金。要努 力帮助职工转变就业观念,扩大就业门路,大力兴办职业介绍机构,充分利用工会教育阵地 ,加大再就业培训的力度。 19.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进一步构筑职工补充保障体系,使“送温暖活动”经常化 、制度化、社会化。各省、市(地)、县级工会要积极建立“送温暖工程”基金,各级工会 组织都要建立特困职工档案,开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继续大力办好职工消费合作社、职工 住房合作社等职工互助共济合作事业。 七、积极推动有关小企业工会的立法建制工作 20.当前,要积极推动有关贯彻执行《工会法》的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工作和私营企 业工会工作的条例,以及集体合同条例等法规和规定的制定。要积极争取与党政有关部门共 同制定和颁发关于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文件。要积极建议政府和企业通过制定规 章、制度,来保证小企业改制及改制后形成的各类小企业工会工作。要进一步组织职工群众 开展群众性执法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群众性执法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纠,维 护法律的权威。 21.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做到知法、用法、依法 参与企业改革,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广大工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树立 依法办事的观念,模范地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工会经审的监督, 推动廉政勤政建设。要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帮助广大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学 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利益,规范自身行为。 八、大力加强市、县工会工作 22.小企业改革的组织和实施主要在市(地)、县(市、区),加强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 工作必须充分重视发挥市(地)、县(市、区)工会的作用。市(地)、县(市、区)的工 会干部编制必须给予保证,领导班子要配齐配强。市(地)、县(市、区)工会的主要领导 要把参与小企业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市(地)、县(市、区)工会要积极参加小企业改 革或综合配套改革领导机构,参与各项重要指导文件的制定,参与有关试点工作。既要积极 支持和推动改革,又要及时如实地反映广大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3.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市、县工会,要把参与小企业改革的工作放在市、县综合配 套改革的大环境中来研究、把握。把所有制结构调整、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 来,把国有小企业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发展要素市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结合起 来,综合配套地研究如何做好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 九、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总结经验,实行分类指导 24.工会组织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在小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如:股份合作制 企业中股东权利和职工权利的关系问题,职工持股会的性质、意义和作用问题,小企业工会 的组织形式和领导体制问题,等等,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问题。这是推 动改革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坚持和发展工会工作总体思路的需要。 25.为了及时解决改革中提出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国有小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应 该根据小企业改制的不同情况,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分别提出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实行分 类指导。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注意发现典型,抓好试点,总结经验,用典型来指导 和推动工作。 十、加强对小企业改革中工会工作的组织领导 26.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充分重视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 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指定工作部门,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健全有关工 作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职工动态,针对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提 出对策和意见,使工会组织在改革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改革健康发展。要及时向党和政 府反映改革的实际情况和广大职工的情绪、愿望和要求、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及时协调解 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 27.加强工会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改革的能力,这是加强国有小企业工会工作 的基础,也是当务之急。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工会参与、支持和推动小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环 节来抓。省、地(市)级工会负责培训县(市、区)工会干部,县(市、区)工会负责培训 小企业工会干部。要采取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培训,当前改革急需要的内容优先培训。 28.要进一步做好小企业改革中的工会工作,必须积极推进工会自身的改革和建设。要注 意研究我们的思想观念有哪些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不适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注 意根据已经变化了的企业产权关系和企业组织形式,来研究探索工会的组织体制、工作方法 和活动方式。要努力使工会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活动方式和工会干部的思想观念、自身 素质、工作作风等更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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