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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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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9-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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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全面贯彻实施,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和《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提高全社会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工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工会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乘势而上,推动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使其深入人心。各级工会要从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高度和大局出发,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宣传工会工作,引导企业经营者正确认识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支持职工参加工会,并为工会依法开展活动创造条件。 要扎扎实实地推进工会组织建设。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会组建形式,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把职工最广泛地组织到工会中来,通过开展“双爱双评”、“星级职工之家”建设等活动,充分激发基层工会组织的活力,推动基层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社会化进程。 要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级工会要以《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为武器,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权职责,做到依法维权、社会化维权,敢于维权、善于维权,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积极参与、大力帮扶的全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利益。 要与时俱进地提高工会工作能力。全市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工作者要不断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勇于实践,敢于创新,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锤炼成为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过硬、群众观念牢固、工作作风踏实和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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