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给农民工建夫妻房”
高国春
广东省东莞一家民营服装企业日前投资数百万元为农民工建成860间夫妻房,免费给在公司打工的夫妻提供一个固定的场所,使其能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此举,值得称赞。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打工的农民越来越多。农民工两地分居,长年过不上正常的夫妻生活,轻则影响夫妻感情造成家庭不和,重则导致家庭破裂。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农村情杀现象变得多了起来,直接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这与夫妻长期分居不能不说有着直接的关系。 给农民工建夫妻房,从表面上看只是解决了两地分居的问题,而其好处则更明显:一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让农民工在浓浓的人情味中,感受到了一种人文关怀。二是消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情思之苦,促进了农民工家庭的稳定。三是有利于用工单位的管理、发展,营造了一个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为农民工专门建立夫妻房,是尊重和关怀,无形中增强了凝聚力,农民工自然会拼命去为企业创造更多的效益。 当前,我们正在构建和谐社会,凡事倡导以人为本。这些不应只是空头的口号,喊喊而已,关键是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为百姓办的每一件小事、实事做起,像东莞那家民营服装企业那样有实实在在的行动!(作者单位:合肥市政法委) 有感于“劳模精神”感动日本
光秀萍
报载,日本NHK电视台获悉上海有个“劳模之家”,特意专程来华拍摄。东洋“老记”深深地被中国劳模的精神所感动,情不自禁,泪流满面,并动情地表示,要把中国劳模精神带回日本去。 中国劳模精神能让东洋“无冕之王”折服,却为当今一些同胞所不屑一顾。现在有些人,谈起劳模勤勤恳恳、一丝不苟、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会认为那是“死板”、“保守”、“不合时宜”;说起劳模的“三老四严”作风,会被当作“出土文物”、海外奇谈;讲起劳模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图私利、忘我劳动的奉献精神,更被讥为“呆鹅”、“傻帽”、“不懂享受”……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劳模的先进思想和积极表现,非但得不到应有的表彰和鼓励,反而受到一些人的歧视、打击和冷嘲热讽,他们的精神被弃之如敝屣,他们的生活待遇逐步下降。这种状况与劳模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很不相称,与目前三个文明建设的要求极不相适应。轻视劳模的现象何以会发生?其一,舆论导向发生偏差。在过去的几年里,对“劳动光荣”的教育和对劳模先进事迹的宣传削弱了,一些新闻媒介除了这个“星”那个“腕”,就是如何赚大钱、发大财、讲享受。此风经常耳边吹,人们心目中哪还有劳模的位置?其二,社会分配不公,劳模贬值。劳模只讲奉献,不计报酬,辛苦一辈子,囊空如洗“穷光荣”,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却发了大财,在“一切向钱看”的价值取向下,劳模精神却没有获得相应的报偿。 在我们的社会,倡导什么精神是十分重要的。劳模是劳动者的优秀代表,他们的精神,曾激励千千万万的工人、农民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为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今天,我们正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把我国建设成繁荣昌盛的强国,更要依靠亿万劳动者的奉献精神和辛勤劳动。在这样特定的历史时期,劳模精神更有其特殊的价值和十分深刻的意义。弘扬劳模精神,对我们这个时代,对我们面临的经济建设重任,比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和重要。 要使劳模精神成为“时代金曲”,首先要让劳模吃香起来,不但要在政治上提高他们的地位,也要在物质待遇上有所体现,让这些杰出的劳动者先富起来,给社会起到示范作用。还要强化劳动光荣和积极奉献的思想教育,大力加强对劳模先进事迹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敬仰劳模,发扬奉献精神,以诚实劳动为荣的社会风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组织起更加浩荡的建设大军,调动更多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迎来我国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更加光辉灿烂的前程。
(作者单位:铜陵市港口局)
建“家”与护“家” 袁武信
近年来,职工文化活动阵地在日益萎缩。在企业调研,常听到一些职工抱怨,前些年苦心经营的这个“家”、那个“家”,如今不少由盛变衰,甚至名存实亡了。细一了解,果真如此。留意在企业建家的地方看了看,有的“家”关门闭户,有的“家”已另派用场,还有的“家”改建成了小吃部。 算起来企业建立的各种“家”还真不少,诸如“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女工之家”、“民兵之家”,还有职工夜校等等,有的是一室一牌,自成一“家”,有的是一室数牌,一“家”多用。但无论以何种方式出现,过去在帮助职工学习文化、学习政策、阅报读刊、开展文娱活动等方面都起过积极有益的作用。广大职工称它是“求知之家”、“温馨之家”、“贴心之家”。然而好景不长,不少企业的“家”在热闹一阵之后,便“门前冷落车马稀”了。据了解,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四:一是不少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增强了,却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二是“家”里的活动内容单调,缺乏吸引力;三是建“家”中应付检查多,缺乏巩固连续作用的发挥;四是“家”中热心称职的当“家”人难尽职守。 建“家”不易,护“家”更难。已经尝过“家”甜头的广大职工都不愿与“家”分手,他们盼望党政工团巩固“家”果,我们的企业领导尤须顺应民意,强化建“家”意识,采取相应措施,尽快把“家”办好,并长期巩固下去,让职工敬业爱岗的同时,也能在“家”中得到欢愉。
(作者单位:洛阳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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