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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点思辩
 
难点思辩
发布日期:2005-9-6 作者:

对进城务工人员维权问题的思考

丁吉琳


  维权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基础性作用,工会就必须利用自己的阵地优势、心理优势、技术优势,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维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履行基本职责的重要体现。
  1、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自身素质为突破口,大力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教育工程,健全社会培训体系,全面提升进城务工人员的自我保护和自我发展能力,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根本途径。 进城务工人员较低的自身素质已成为影响其就业和维权的根本性因素。要高度认识到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素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大力开展素质工程,努力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培训体系中,制定一个长期而且有效的培训教育现划,要在培训内容、主体、机制、资金、形式、效果等方面作一个通盘考虑和较大的创新。工会要以实施进城务工人员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和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充分利用自己的教育培训阵地和力量,联合农业、教育和社会劳动保障等部门,发动社会各界力量一道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促成建立健全多种成份并存,竞争有序的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全面提升他们的素质。教育培训关键是做到进城务工人员心坎上,急务工人员之所急,想务工人员之所想。内容要结合实际,要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要是他们迫切想知道的东西。注重所在行业的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生存技能和就业能力;加强《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政策法制观念,自我维权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形式上可采取夜校、短期培训班、专题讲座和定向培训以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灵活方式,还可利用劳动竞赛、技术创新、争优创先、学帮带等生动活泼的活动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
  2、以建立协调良好的劳动关系为突破口,努力把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到工会组织中来,全面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重要途径。 尽管进城民工(即务工人员)的工作是短暂的、临时的、常变动的,但只要是以工资收入和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不管户籍是否在本地区,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各级工会组织都应积极争取把进城务工人员吸纳到工会中来。只要是工会会员,进城民工不管到哪儿工作,当地工会组织都要与本地工会会员一样,接纳并平等地为其服务。工会应考虑设立一个专门工作部门,全面负责进城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协调和监督。 工会要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上下功夫,鼓励或代表进城民工与业主或雇主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谈判。在进城务工人员签订、续签、修订、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发生纠纷时,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指导。要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进城务工者自我保护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不签合同或签订“霸王合同”,督促所有用人单位与务工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特别是工伤保险。    要把签订工资合同作为协商谈判和签约的一个重点。进城民工不怕工作苦、累、脏,最怕干了活拿不到钱。进城民工在工作期间,与所在单位的其他职工应享有同等的工资待遇,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不得恶意拖欠克扣。
  3、以建立健全宽松、健康的社会环境为突破口,充分发挥联系(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各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横向联系与合作,努力营造出尊重进城民工、爱护进城民工、服务进城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基本保障。    进城民工问题是一个量大、面广、层次深的复杂的社会问题,绝非工会“单枪匹马”所能够解决的,必须举全社会之力,聚全社会之智,特别是在坚持党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围绕一个共同目标,齐心协力,努力奋斗,为民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推动社会进步。 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是妥善解决进城民工问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工会要充分利用与政府的定期联系(席)会议渠道,把进城务工人员问题作为每次会议的一个重点议题,吁请对进城民工问题的重视,并提出相关合作措施和处理意见,协调采取统一步骤,促动全社会维护进城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利用舆论阵地和社会宣传的作用,着力宣扬进城务工人员对社会、城市的重要作用和其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及所体现的优良品质,改变市民对进城民工的不良看法或片面认识,提高进城民工的社会地位。要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主动扩大社会救助对象,积极支持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将送温暖工程和其他访贫帮扶活动扩展到进城民工中去。要坚持推行同工同酬,把进城民工纳入到提干评优、晋升工资、派发奖金等激励机制中来。要帮助提升进城民工的劳动待遇,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添置、改造、提升进城民工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生产设备和住宿、饮食等活动设施。设立专职的安全督查检查员,加强对企事业生产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杜绝短期的“剥夺式”用工,切实保障进城民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会要协助各地建立一个统一的常设性进城民工管理和服务机构,加强职能转变,要从管制转到服务,从审批转到服务,为进城民工提供各种服务和方便。保障进城民工的自主择业、自由劳动的权利。
  4、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突破口,努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权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进城民工权益的重要前提。工会是一个为党政分忧,为职工群众维权,为社会服务的群团组织,必须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自身建设活动,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切实担负起维护进城民工权益的重大职责。 要注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人才引进、培养、交流、教育、使用,建立一支结构合理、勤勉高效的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干部队伍,增强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入竞争机制和强化监督机制,推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制,培养干部的竞争意识、主动意识和进取意识,防止不作为。加强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队伍,增强广大工会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工会工作理论、体制、机制、方法的创新,积极探索掌握流动性大的进城民工的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让务工人员满意;调动进城民工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发展,让经营者、投资者满意;促进改革发展稳定,让党和政府满意的“三满意”目标。 工会的自身建设要着重做好三个坚持:一是要坚持群众路线。围绕保持同进城务工人员的血肉联系,努力克服工会工作机关化、行政化,脱离进城民工的倾向。切实加强作风建设,重心下移,多下基层、多到进城民工中去,与他们打成一片,对他们要怀有真挚的阶级感情,积极为他们说话办事,满足进城民工的法律援助和舆论支持等迫切需要,使工会组织真正成为“进城民工之家”。二是坚持法制化方针。要依法治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履行职责,积极工作,有所作为。积极参与涉及进城民工和工会权益的立法和政策制定,进一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当好党的各线方针政策的忠实宣传员和坚定执行者,当好进城民工合法权益的积极维护者和坚定代表者。三是要坚持民主化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选,健全和完善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畅通、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坚持依靠进城民工,在各项工作中充分体现广大进城民工的意愿。

                    (作者单位:马鞍山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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