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办[2006] 82号
各县、区、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为及时掌握我市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更好地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为工会各项工作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资料,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参政议政提供重要依据,根据省总工会的要求,现就2006年度全市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2006年度统计年报调查对象为全市基层工会组织和基层以上工会组织。各级工会组织分别填报相应的调查表。
二、调查标准时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6年9月30日,时间跨度为 2005年10月1日至2006年9月30日。
三、组织实施
(一)2006年度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3532500、3532501;联系人:马明理)。
(二)“基层工会调查表”由县、区工会、产业工会负责回收、录入、汇总和打印;统计年报调查数据汇总结果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负责审核,按规定在数据汇总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基层工会调查表”原始表及数据库文件(磁盘)一同于2006年10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三)“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和数据库文件(磁盘)务必在10月31日前报市总工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回收、审核、录入、汇总。
四、几点要求
(一)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工作,确保统计年报调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二)各级工会要注意将2006年报结果与2005年报的相关数据进行比较,如发现较大幅度数据变化或极大、极小数字,必须认真核对,查找原因。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三)市总工会将开展统计年报竞赛活动,对优胜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
合肥市总工会 二OO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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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工会统计调查单位顺序编码 2006年度全国工会年报统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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