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 “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区工会: 根据《合肥市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意见》(合工[2004]8号)和《关于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竞赛活动的补充通知》(合工[2005]13号)文件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工会在党委、政府(行政)的重视支持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开展“争先创优”竞赛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了我市县区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的作用,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的肯定。 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经检查考核,决定授予肥东县总工会、长丰县总工会、瑶海区工会、庐阳区工会、蜀山区工会、包河区工会、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联合会等7个单位合肥市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竞赛活动“优秀县区工会”称号;授予肥西县总工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工会等3个单位合肥市县区工会工作目标管理“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先进县区工会”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合肥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合肥市总工会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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