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合肥工会 | 工会新闻 | 维权在线 | 服务之窗 | 帮扶中心 | 劳模风采 | 资料中心 | 下载专区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合肥工运》电子版-合肥工运2005年第5期    
     合肥工运2005年第5期
 
他山之石
发布日期:2006-2-22 作者:

国资整体退出的企业工会组织移交须﹃五清﹄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总工会正式启动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组织移交属地工作,并要求各级工会确保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工作的连续性;在移交过程中,要做到移交内容“五清”,即会员队伍清、工会班子清、各类档案清、经费账目清、工会财产清;区、市总工会要与有关局、(集团)公司工会密切配合,保证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组织属地领导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据悉,到2005年底,青岛900多户市属国有(含集体)及国有控股企业将从国有资本领域整体退出。在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党组织移交属地领导的同时,企业中的工会组织关系随党组织关系一并移交。为确保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组织健全、资产完整、正常开展工作,青岛市总工会根据青岛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组织移交属地领导工作的意见》,对市属国有资本整体退出企业工会组织移交属地领导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首次签约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为女职工维权搭平台

日前,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总工会举行了“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签约仪式”。签约仪式上,20个私营、股份及民营企业的行政代表和工会代表签订了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成为该省首批签约单位,也标志着该省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工作的新突破。

    2005年,吉林省总女职工部把签订女职工特殊利益专项集体合同的工作列入日程,并在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四届二次全委会上做了部署。在省总和延边州总工会女职工部的共同努力下,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在延边州开展试点并很快取得进展。这次全省8个地区和省直的女职工部长、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州总的签约仪式现场会,为在全省进一步推广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是针对女职工特殊权益制定的,凡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已婚女职工定期妇科普查等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等相关的条款和规定,都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中,这一举措使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实施过程中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契约化。

 

劳务输出成工会“金字招牌”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聊城市总工会获悉,为缓解就业压力,市总积极开展劳务输出,3年来从工会渠道输出10万多人。有关人士评论,劳务输出己经成为工会的一块“金字招牌”。

    近年来,聊城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增多,面临的就业再就业压力日渐增大,全市剩余劳动力一度达60余万之多。为促进就业再就业,聊城市总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并将此作为工作重点,列入“一把手工程”,定期检查评比,年度考核,并在各级工会中“实行一票否决”,保证了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市总还开通劳务输出热线,24小时有人专门值班。与此同时,全市8个县(市区)、125个乡镇工会建立劳务输出中心、服务站,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劳务输出网络。

    为了有效维护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聊城市总动员务工人员外出前入会。作为“娘家人”,工会对外出人员进行一年2次的回访,由输出单位的工会领导带队到用人单位,询问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工资、福利、劳保等方面的情况。据统计,目前,通过回访,“娘家人”已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各类维权问题110多人次。

 

不参保即依法核定征收社会保险费

    日前,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对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依法核定征收社会保险费的通告》,并向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129家单位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这些单位立即参保,否则从10月开始将对这些企业直接核定征收社会保险费。

    去年以来,常州各级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通过宣传发动、信函告知、上门服务、执法检查、限期整改等方式,再三敦促要求各用人单位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进行缴费基数申报。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置若罔闻,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申报。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劳动部门提供的单位及核定金额从10月份起依法征缴社会保险费,所征费额纳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和地税部门自征缴之月起,实施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大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力度

     最近,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提出用三年时间,逐步推动全市所有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总体目标:2005年全市各类已签集体合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80%,2007年达到90%,其中50人以上已签订集体合同企业单独建制率2005年达到50%,2007年达到70%。改制企业要坚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2007年建制率达到90%,其中工效挂钩企业原则上都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目标,苏州市将着力健全三个机制,突出四项内容,理顺五类关系。

    健全三个机制。即建立健全工资共决、增长和监督三项机制。建立健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及调整办法、工资支付制度等进行协商共决的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标准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提高而提高。企业工资分配情况、支付情况等要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等渠道。定期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突出四项内容。一是要重点协商企业或行业的劳动定额、工价。二是要重点协商企业或区域、行业工资正常增长水平及分配办法。三是要重点协商本企业或本区域、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四是重点协商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

    注重理顺五类关系。要正确处理出资人、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企业科技管理人员与一般职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种职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持股职工与未持股职工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工资分配与企业经济性裁员、再就业安置、保险福利之间的关系等,努力实现各相关利益主体、利益相关人的互利共赢。


合肥工运2005年第5期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合肥市总工会主办 版权所有©
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 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