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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工运2005年第6期
 
主席笔谈
发布日期:2006-2-22 作者:

工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工作着力点

    中央审时度势,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目标。把工会建设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的人民团体,是全体工会工作者在新形势下一项艰巨而又宏伟的工程。如何找准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是实施这一宏伟工程的关键工序。笔者在日常学习实践和思考中认为,构建和谐社会既有长期的目标,又有阶段性的任务,既有总体要求,又有各条战线不同的具体内容。必须根据各自不同的工作特点来着手,必须从能办到的事情做起,坚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当前,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做好工作,是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切入点:

    一、通过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在着力提高职工素质中创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应当是既充满发展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而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能否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直接和决定性的因素,只有人的素质提高了,社会文明了,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快速实现。尤其对于肩负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使命的广大工人阶级而言,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积极参与和投身改革及建设的伟大实践,才能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尤其是随着知识经济的迅猛发展,一些职工特别是从计划经济条件下走过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职工,在适应改革和发展的能力和素质方面产生了一定的距离,很难适应这种快节奏、快发展、大发展的要求。这在客观上必然会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因此,各级工会必须把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长期战略任务来抓。一是必须把提高职工素质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去思考、去谋划、去定位。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是全国人民共同的伟大事业,需要社会各阶层方方面面的努力,广大职工肩负重任。只有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自身素质,才能更好地发挥好职工在促进和谐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因此,提高职工素质,必须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来进行,紧紧抓住加快发展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级各类职工的培训,突出岗位特点,注重培训实效。把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同提高岗位技能紧密结合起来,同职工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有益于提高职工学识水平、劳动技能、思想道德水平的教育形式,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增强广大职工为社会服务的层次和水平。二是必须不断推进工作创新,探索提高职工素质的有效途径。全总、省总、市总相继提出要大力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教育职工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因此,工会必须不断推进工作创新,寻求新载体,拓宽新路子,使职工素质得到新提高。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技术、管理、生产、服务的要求,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比武等群众性的活动,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中心意识、争先意识、创新意识,提高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必须注意探索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职工素质,必须建立起对职工系统教育培训的工作机制。必须结合实际,制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职工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措施和工作要求。注意发挥职工大学、就业培训基地和工人文化宫等培训阵地作用,坚持分层次、分类别、多途径地开展培训,形成职工教育培训新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职工的学识水平和实践技能。坚持把提高职工素质纳入工会工作的考评目标之中,明确责任,层层负责,切实把提高职工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二、通过履行维权职责,在协调稳定劳动关系中谋和谐

    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就是要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但是,从目前我市清况看,一些单位尤其是在新建企业,不按时发放职工工资、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无故辞退职工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有失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存在,不仅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在客观上为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了不和谐的声音。胡锦涛同志最近指出:“完善在工会组织领导下的维权机制很有必要,要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强化职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只有充分发挥好维权职能,才能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一是必须把职工维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劳动关系日益复杂,涉及到职工的劳动权益等问题更为突出,这使职工的维权工作呈现多样化,维权工作也越来越艰巨。面对职工维权工作的新变化,工会组织要按照全总王兆国主席提出的“在促进发展中搞好维护、在推动改革中搞好维护、在积极参与中搞好维护、在大力帮扶中搞好维护”的要求,围绕职工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贯穿到工会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切实把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使职工切实感受到党的关怀与温暖,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必须加强《劳动法》、《工会法》等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法律宣传,进一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和完善劳动仲裁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全面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使劳资双方自主协调矛盾,正确处理相互利益关系,共谋发展,调动职工积极性。加强与人大、政协、劳动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大检查工作,对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三是必须加强信访工作。将信访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积极探索建立职工上访预警机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为党和政府排忧、为职工解难。

    三、通过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的能力,在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中求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是建设民主法制的社会,也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但是,当前,由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一些企业借改组改制改造之机,谋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时有发生。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一些企业在改组、改制中存在着无视职工的民主权利,不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听取职工的意见、不实行厂务公开,搞暗箱操作,这不仅损害了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必须从工会组织的职能出发,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人翁作用。一是必须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照市委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若干意见》要求,坚持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职代会各项职权,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力,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努力创新职代会制度,不断提高职代会对企业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的参与率,不断扩大对重大决策的审议范围。坚持凡是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通过职代会讨论审议。必须尊重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善于让职工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并认真吸纳基层和职工群众的正确意见。二是必须实行厂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办法》和《合肥市厂务公开工作基本规范》等文件,做到企事业单位重要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领导班子建设及廉政建设的事项等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充分调动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真心实意地依靠职工办企业。积极探索厂务公开的新渠道、新方法、新载体,消除一些单位“不愿公开”、“不必公开”、“不敢公开”的想法和顾虑。三是必须加强对职工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诉求,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认识和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提高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通过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在帮扶困难职工中保和谐

    胡锦涛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如何实现这一目标要求,作为工会组织而言,根本问题是要扎扎实实地为困难职工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困难职工是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改革和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只有把他们的实际困难解决了,才能更好地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在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从我市情况看,目前,特困职工约有2万多人。只有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政治任务落到实处,才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体现工会的作用。一是必须增强对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困难职工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家庭的形成有着复杂的经济、社全和文化背景。如果他们的基本生活状况得不到保障,就会极大地挫伤他们生产生活的积极性,甚至给社会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把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提高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为困难职工办实事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可能产生,必须毫不放松、坚持不懈地把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把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对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工作得到落实。二是必须深入开展好“送温暖”、“结对帮扶”、“真情助学”等系列活动。这些活动对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把“送温暖”、“结对帮扶”、“真情助学”等活动作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生活问题的重要措施,通过在广大职工中继续开展一系列帮扶活动,使困难职工不仅在经济上得到帮助,而且让困难职工及其子女体会到组织和各界人士的关心、友爱和支持,让他们获得精神上的帮扶,鼓励他们树立生活信心,努力克服暂时的困难。三是必须推动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坚持做到凡是困难职工符合条件的都给办理低保手续,使所有困难职工都能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困难职工救助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为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能够放宽政策的尽量放宽,能够优惠的政策尽量优惠,切实让困难职工感到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是建立起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困难问题的长效机制。市、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按照市、县区、企业困难职工三级档案管理的原则,形成帮扶工作长效互补。是协助和促进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困难职工后顾之忧。

    五、通过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中促和谐

    党的十六大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全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会干部作为党的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职工权益,团结和带领职工建功立业的重要职责。工会干部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历史条件下,工会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任务和新要求。同时,我市还面临着优先发展工业,振兴工业经济这样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只有着力提高工会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带领广大职工更好地为我市加快发展多做贡献。因此,必须努力建设一支能够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真心实意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甘于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善于做实实在在工作的工会干部队伍。一是要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鉴别能力。党的十六大在全面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这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基本纲领。党的执政能力归根结底要体现在每个干部的执政行为上。尤其对于我们工作在基层、工作在一线的工会干部,直接接触职工群众,直接服务职工群众,只有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才能提高服务的水平。而这种正确的服务意识,主要是来源于我们每个干部政治品格和理论上的成熟。因此,必须打牢理论基础。当前尤其必须深入学习五中全会《建议》,用五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不断提高从政治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对照五中全会要求,检查自身在过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联系工会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会工作实践的能力。二是注意学习和掌握经济知识,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经济工作是全党的中心,党的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这个中心。工会组织承担着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建功立业的重要职责。这在客观上就要求工会干部应具备这种动员和组织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必须注意学习经济知识,学会运用经济知识指导自身的实际工作,学会围绕经济工作这个中心,谋划工会工作,尤其需要学会用发展经济的办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看,工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比如下岗失业问题,职工再就业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前提和根本就是加快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为我们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才能解决职工生活问题。因此,作为工会干部必须注意学习掌握经济知识,积极主动地参与经济工作,不断在实践中提高加快经济发展的本领。三是注意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进一步提高为职工服务的能力,群众路线是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工会干部作为工会组织乃至我们党联系职工的中坚力量,在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工会干部的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工会组织的形象。所以,作为工会干部必须牢固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观念,学会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倾听职工的意见,反映职工的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提高为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从目前我市情况看,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特困职工的生活状况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作为工会干部,必须注意摸清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职工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真正通过我们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职工中去。四是准确掌握工会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它涉及工会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工会干部不仅要掌握工会业务知识,而且要准确把握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应当看到,当前,工会干部队伍的总体素质是比较好的,但是由于个别单位工会干部变换比较频繁,工会干部队伍新同志比较多,一定程度上讲,他们对工会的熟悉程度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还必须从基础抓起,认真学习工会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当前,重点是加强《劳动法》、《工会法》、《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等工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还要加强民主管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社会保障等工会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协调社会各个方面一道解决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必须注意学习工作创新的方式方法,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打造工作品牌。只有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本领和能力,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包河区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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