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2006]34号
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的意见》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我市“工业立市”和推进“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战略的落实,根据市委办公厅《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当好主力军、推动新跨越、和谐奔小康”十一五职工创新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合办[2006]11号)文件要求,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决定,2006年在全市开展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双爱双评”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会议精神,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探索新形势下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努力形成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的和谐环境,创造“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功立业。 二、评选范围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范围为全市各类企业。
“双爱双评” 活动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各级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全市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三、评选条件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条件
1、发挥工会作用。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章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工会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公章、有活动经费、有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企业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支持工会开展各类活动,依法保障工会工作者权益,工会主席参加企业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工会能够围绕企业发展和建设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依法组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正常开展工作,全年无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发生;工会工作资料齐全。
2、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其它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知情权、民主参与权、民主监督权、民主决策权,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3、依法规范用工。无违法用工行为;企业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工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职工工资同步增长;为职工全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交纳社会保险费;依法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制度。
4、注重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措施得力,劳动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级网络建设完善。
5、单位效益良好。各项社会和经济指标完成较好;热心“送温暖工程”和光彩事业;注意提高职工素质,企业文化氛围浓厚;职工对企业有高度的归属感、信任度和认同度,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较高的参与度。
6、“双爱双评”活动成效显著。成立“双爱双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企业支持、工会主抓、各方配合的组织格局;活动有计划、有目标、有内容、有形式、有总结。
(二)“双爱双评”活动先进个人条件
1、“双爱双评”活动爱企业的好职工条件
(1)热爱企业、关心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
(2)自觉遵守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全面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4)为企业发展和建设积极提合理化建议;
(5)努力学知识、学技术,争做知识型职工;
(6)为企业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双爱双评”活动爱职工的企业好领导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办企业,在职工中有良好形象;
(2)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关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4)依法规范用工,并关爱职工,为职工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5)关心、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尊重工会合法权益;
(6)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和尊重职工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和评选程序
1、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总工会主席杜昌寿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卫,市工商联副会长徐吉钊,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邹华前,市企业联合会领导(待定)任副组长,市总工会组织部部长汪功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院长潘东江、市工商联业务处处长张诚文、市经贸委企业处副处长陆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组织部)。
2、推荐申报。采用企业自荐和县、区、局(公司)、产业工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信誉度、影响力较高的企业和 “双爱双评”活动突出的个人参与评选。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须在本单位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具体申报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各级工会的预选、推荐上报工作结束后,评选领导小组将对选送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确定正式候选单位名单。
4、测评考察。评选领导小组以抽样调查、填写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查询资料、统计分析、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测评、考察。
5、确定正式名单。经过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通过报刊向社会公示候选单位名单,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并根据职工测评结果和综合评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产生全市200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双爱双评”活动先进个人。
6、表彰奖励。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单位和个人分别表彰为合肥市2006年度“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双爱双评”活动先进个人。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市总工会将分别优先推荐为合肥市“十一五”职工创新工程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评选活动是新形势下开展的一项综合性评选活动,要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有关方面要扎实有效的做好评选工作。
2、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企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有关准备工作,以保证评选的质量和水平。
3、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置,并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及评选的相关工作。
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工商业联合会 合肥市企业联合会
二OO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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