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打造服务农民工工作品牌
4月20日晚6时,山东省青岛市总工会在该市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活动大厅举行“共同的家园”系列活动,300多名外来工不仅领到200多册书籍和杂志,还聆听了由心理专家主讲的《生殖健康及关爱》讲座。 “共同的家园”是青岛市为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而打造的工作服务品牌,主要围绕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这个中心开展系列活动,其具体实施主要依托青岛市工人文化宫和青岛市第二工人文化宫的“外来务工人员文化工作服务站”。 据悉,“共同的家园”系列活动一是着力于提高农民工的思想道德素质。通过对农民工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礼节、礼仪、礼貌等教育,引导农民工养成文明做人、依法做事的良好行为习惯。二是着力于提高农民工的科学文化、技术技能素质。通过为农民工提供各种科学文化书籍,定期举办各种知识讲座、建筑工地夜校等,不断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三是着力于帮助农民工陶冶情操,强身健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和精神生活。 为此,青岛市总工会专门建立了一支以工会干部为主、专家学者为辅。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利用青岛市工人文化宫“知识就是力量——每周一讲”活动阵地,定期举办面向农民工的各种知识讲座,或上门为农民工进行讲座和技能培训,开展“流动课堂”活动,同时,以青岛市工人文化宫的阅览室为依托,向农民工免费开放阅览室,并积极组织书源,定期、定时地为农民工送书上门,定期轮换,开展“流动书箱”活动。 据了解,“共同的家园”系列活动自去年开展以来,不仅丰富和充实了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有效消除了社会对农民工的歧视,促进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并不断提高了自身整体素质。今年,青岛市总工会又确定了“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共同的家园”的主题,并专门创作了活动主题歌,邀请有文艺特长的农民工共同出演,努力使“共同的家园”成为服务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的“金字招牌”。
江苏无锡市前洲镇建立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4月30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前洲镇打工的丹阳民工眭仲芳收到“劳动节”礼物—一按照新签合同,老板给他加了1000元工资,今年能拿到 1.7万元。而前洲镇本地民工朱广炳更开心,他今年涨了3600元工资,全年收入达1.8万元。 昔日“苏南模式”发源地前洲镇,是全国第一个亿元镇。全镇2万多名民工,分散在600多家企业里。2004年,前洲镇开始着手民工工资集体协商试验。镇里首先按照行业,建了三个行业工会,各个村也建了工会,全镇600多家企业中,除了用工规模偏小的家庭作坊,超过95%建了工会。企业工会主席也由老板指定改为由职工直选,全镇聘请33名协商指导员,参与企业工资协商。据镇里的负责人介绍,协商不是逼老板涨工资,而是以省里职工工资最低线为准,在此基础上,视企业经营情况,商定工资涨幅。以村工会主席、企业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三方组成谈判组与企业老板谈判,镇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所作为谈判的见证一同参与。 民工涨工资,不能停留在合同上,必须保证民工实实在在拿到钱。为保证企业工资足额发放,镇里每年至少抽查两次。自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来,该镇没有发生拖欠民工工资问题。
四川资阳市向非公企业选派职工维权代表
前不久,四川省资阳市总工会与福建省泉州市总工会签订了一份《选派职工维权代表协议书》。根据协议,泉州市总受资阳市总委托,为在泉州的资阳籍务工人员选派一名维权代表,负责依法维护他们在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此外,还从资阳籍务工人员中,选派一名职工维权副代表。 据了解,目前资阳市非公有制职工有6.5万人,另有数十万农民工在外地打工,仅福建泉州就达3万多人。但由于维权难以落实到实处和其他原因所致,该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建会率并不高,集体合同签订率也较低。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件时有发生,已成为制约非公有制企业持续稳步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改变这一状况,2005年9月,资阳市总联合相关部门,决定以开展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职工代表试点为突破口,推进全市非公企业工会的组建。 据介绍,职工维权代表的主要职责是“四监督一反馈”,即:监督指导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监督指导用工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协调劳动关系;监督指导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监督指导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反馈辖区内职工维权情况。职工维权代表的产生则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及《工会章程》,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通过社会公开招聘、上级工会组织提名推荐、职工代表选举、地方总工会择优选派、聘用的方式产生。职工维权代表实行选聘制,一年一选、一年一聘,根据派驻地工会及职工代表的意见综合评价,给予奖惩、调整、续聘或解聘。职工维权代表由地方总工会实行考核管理。市、县(市、区)总工会设立职工维权代表工作专项基金,对维权代表采取基本的经济待遇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相结合的办法,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浙江温州启动关爱民工和馨行动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正式实施“关爱民工和馨行动”。 根据“关爱民工和馨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州市将在经济相对发达、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协调劳动关系、处理劳资纠纷的机构和队伍,建立起用人单位诚信用工和劳动者诚信务工信息库及社会查询系统,定期公布严重失信的企业和务工人员名单,建立和健全非公企业平等协商的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己建立工会组织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集体合同签订面达80%,工资集体协商率达 60%,95%以上的非公企业建立劳动合同档案,85%以上的非公企业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该市将通过以劳动合同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用工情况大检查,来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大检查将包括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情况,工资支付行为是否规范,有无在招工时违法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违法行为,无证职业介绍所是否取缔、劳动力市场是否规范等。“关爱民工和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温州市市长刘奇挂帅,温州市总工会主席叶国良等10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其中各乡镇政府是这次行动的主要组织实施者,对辖区企业及经营场所的检查面要达到90%以上,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送书面自查申报表,并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各部门重点检查“低、小、散”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对曾发生拖欠工资行为和管理不规范的用人单位,要一查到底,对屡教不改的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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