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贿赂 廉洁勤政 市总工会机关干部治理商业贿赂郑重承诺
根据市总工会党组印发的《合肥市总工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市总工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有序进行。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的责任意识,强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成效,市总工会于8月25日召开了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全体人员大会。
会上,市总工会组织部、办公室、基建办、财务部、保险办等部门通报了近年来在组织人事、经费支出、物品采购、基建工程、评先评模、职工保险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市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杜昌寿与市总工会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签订了《承诺书》,就反对贿赂、廉洁勤政向市总党组作出承诺,一是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廉洁勤政;二是践行“八荣八耻”,讲政治,守纪律,知廉耻,重荣辱,坚守职业道德,增强反对、抵制商业贿赂的潜意识和自觉性,从自身做起,杜绝一切商业贿赂的行为;三是在人事安排、评先评模、帮扶救助、审计检查、经费支出、物品采购等活动中,不以任何名义变相索要或接受礼金馈赠和有价证券等;四是不利用职权或工作上的便利,插手工程项目、产权交易、推介商品等商业经济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从中谋取私利;五是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不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违规经商、办企业,不违规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利;六是提高工作效能,带好班子和队伍,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所属单位、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作出贡献。
签字仪式后,杜昌寿主席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好该项工作是加强党、政府、工会组织建设和关心爱护各级干部的需要,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党风、政风)的需要,是加强诚信建设净化社会风气的需要,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需要。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体现了市总工会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态度、责任、行动和效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做给一级看的好氛围,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一要思想认识到位,做到“三抓”,就是抓学习、抓教育、抓宣传,克服“两论”,即“非重点论”和与工会工作、本部门工作、与自身无关的“无关论”。二要工作落实到位,从治理的源头、日常工作生活和小处细节着眼、着手,从具体工作抓起,“不因恶小而为之,不因善小而不为”,落实责任制。三要组织领导到位,工会系统、市总工会机关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四要认真兑现承诺,言必行、行必果,力戒空谈。管好自己的“嘴、手、腿”,不该吃的、说的坚决不吃不说,不该拿的、要的坚决不拿不要,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五要创建和谐机关,增强凝聚力,激发创造力,“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和推进合肥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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