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2007]64号
各县、区工会、体育局,各开发区工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各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和部分大企业工会:
为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全国亿万职工“迎奥运”健身行动实施计划》,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迎接2010年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在合肥的召开,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以昂扬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为“工业立市”、“三大推进”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做贡献,合肥市总工会与合肥市体育局决定于今年11月份举办“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为全面做好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请你们接通知后,积极准备、认真做好组团(队)参赛工作。
附件:1、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项目设置、参加办法和比赛办法
3、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第一次报名表
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体育局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合肥市总工会
合肥市体育局
2、承办单位:合肥市文体协会
合肥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07年11月在合肥市举行
三、项目设置(具体内容见附件2)
1、田径; 2、游泳; 3、篮球; 4、乒乓球;
5、羽毛球; 6、网球; 7、保龄球; 8、象棋;
9、围棋; 10、桥牌; 11、拔河; 12、跳绳。
四、竞赛办法
1、比赛按单项竞赛规程和规则进行。
2、项目报名不足3个代表队或3人的,则取消该项比赛。3、运动员凭参赛证按时参赛,不得无故弃权。
五、参赛单位和参加办法
1、参赛单位必须是工会关系隶属于合肥市总工会。
2、运动员资格:运动员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机关、事业单位在册人员,企业职工与本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册职工(2007年9月1日前签订有效),并持有合肥市总工会颁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
3、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各代表团应严把运动员健康关,如出现健康事故,由各代表团自行负责。运动员比赛期间的人身保险由各代表团负责。
4、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运动员每人最多报两个大项。如比赛时间发生冲突,该名运动员将自主放弃一项。
5、各级体育专业教练员、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6、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比赛资格及所得成绩,并给予通报批评。
7、各参加单位以工会为主组成代表团(队)参赛,县区代表团至少参加8个大项,开发区、市直机关、农林水、私企工会至少参加6个大项,局、公司、直属单位至少参加3个大项。工交系统原行办所属企事业单位,职工数在2000人以上的企业可以独立组团,2000人以下的参加所辖区代表团。每个代表团设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工作人员(联络员)1人。各代表团团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团长由工会、体育局负责人担任。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各项目团体和个人均取前8名;不足8队(人)的,按递减1名录取。
(二)代表团记分:凡获得各项目前8名的,均按9、7、6、5、4、3、2、1记分,篮球、拔河按双倍计分,按各代表团总分录取前8名。
(三)奖励:
1、代表团按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并颁发奖杯。
2、各项目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杯、给予奖励;参赛个人前3名个人依次颁发金、银、铜牌,第4-8名个人颁发证书。
3、各单项比赛获奖选手给予奖励,前3名个人依次颁发金、银、铜牌,第4-8名个人颁发证书。
4、大会设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给予奖励。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七、经费
各代表团一切经费自理。
八、团旗、服装和冠名
1、各代表团应自备团旗一面,规格高2米,长3米。
2、服装要求统一、整齐。
3、各代表团可冠名参赛,冠名字数不得超过5个字。
九、仲裁
各比赛项目设竞赛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
十、报名时间和办法
1、第一次报名应于9月10日前报参赛项目和人数,联络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第二次报名各参赛单位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公章),于 9月 30 日前书面和电子邮件(电子邮箱dingwu1970@163.com)两种形式报送至合肥市工人文化宫,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表请登录合肥市总工会网站公告栏——“首届职工运动会”栏目下载,必须认真填写,不得涂改。报名后不得换人。
4、各参赛单位需附参赛运动员近期2寸彩照2张,并在照片后注明运动员姓名和参赛项目。无照片者不予办理参赛证件。
5、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每人交2寸彩照1张,随报名表一起交市工人文化宫。
6、联系电话:4290672转0
联 系 人:丁 武、金长恒
邮 编:230011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合肥市首届职工运动会
项目设置、参加办法和比赛办法
一、田径
1、竞赛项目(男、女各5项):
男子:100米、200米、1500米、立定跳远、铅球;
女子:100米、200米、800米、立定跳远、铅球。
2、参加办法: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每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办法。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二、游泳
1、竞赛项目(男、女各6项):50米蛙泳、100米蛙泳、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50米仰泳、100米仰泳。
2、参加办法: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但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2人,每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办法。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游泳竞赛规则》。
三、篮球
1、竞赛项目:男子。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1名领队、
1名教练、10名运动员。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四、乒乓球
1、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2)男、女单打采用单淘汰制办法进行。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五、羽毛球
1、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2)男、女单打采用单淘汰制办法进行。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六、网球
1、竞赛项目:男、女单打。
2、参加办法:各单位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比赛办法。
(2)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网球竞赛规则》。
七、保龄球
1、竞赛项目:男、女团体,男、女个人。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男、女各3人。
3、比赛办法:
(1)由大会竞委会组织统一抽签,决定各代表队比赛先后顺序和球道。
(2)每人打三局球,以得分多者列前。如两人积分相等,则看单局最高分与最低分之差决定名次,小者列前。
(3)团体名次是以各队3人成绩之和决定,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看个人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第二个人总分高者名次列前。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保龄球竞赛规则》。
八、象棋
1、竞赛项目:团体、个人。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3、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积分循环制方法进行。
(2)以个人赛的成绩,同时计算团体赛成绩,即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将各单位3人成绩相加,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按个人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九、围棋
1、竞赛项目:团体、个人。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男、女不限)。
3、比赛办法:
(1)比赛采用积分循环制方法进行。
(2)以个人赛的成绩,同时计算团体赛成绩,即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将各单位3人成绩相加,得分少者名次列前。如遇积分相等,则按个人成绩好者名次列前。
(3)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围棋竞赛规则》。
十、桥牌
1、竞赛项目:团体、双人赛。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1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4—6人(男、女不限)。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2)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桥牌竞赛规则》。
十一、拔河
1、竞赛项目:男、女。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男、女各1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3、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队数,决定比赛办法。
(2)每队上场队员10人,2人为替补,在一场比赛中,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换人。
(3)运动员一律穿平底球鞋,不得穿带钉的球鞋,不得使用任何防滑粉剂,不得戴手套。
(4)中线距两边端线各为1.5米,比赛开始后,1分钟分不出胜负,则看绳上标志物,标志物靠近哪方端线,则为该队获胜。
(5)每场比赛采取三局二胜制。
十二、跳绳
1、竞赛项目:男、女个人。
2、参加办法:各单位限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女运动员各3人。
3、比赛办法:
(1)由大会竞委会组织统一抽签,决定运动员比赛顺序。
(2)以运动员一分钟跳绳次数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比赛中途失败,仍可继续进行;如成绩相等,则看失败次数,少者列前;如再相等,则抽签决定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