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对2007年安徽省部分省部级困难劳模实行帮扶救助的通知》精神,近日,市总工会将对2006年月平均收入在950元以下的在职或下岗省部级劳模;2006年月平均收入在850元以下的离退休省部级劳模;截至2006年12月31日,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农民省部级劳模以及因患大病、遭受意外等造成生活特困的省部级劳模进行调查登记,此次省部级困难劳模登记将作为帮扶救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