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区工会和乡镇工会建设,切实发挥县区工会和乡镇工会职能作用,更好地把广大职工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实现合肥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上来,市总工会决定自2007年开始实施,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创建活动,使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工会100%达到合格标准,80%以上达到先进标准,60%以上达到示范标准,努力把县区工会建设成为干部队伍素质好、组织网络建设好、工作机制运行好、经费收缴管理好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四好”工会;把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成为党政重视支持好、组织网络健全好、履行基本职责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群众好、围绕中心工作好的“六好”工会,全面提升县区和乡镇(街道)工会整体工作水平。创建活动从2007年度开始,2009年基本结束,每年度组织考核验收一次,市总工会负责评选合格县区工会和合格、先进、示范及十佳乡镇(街道)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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