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合格、先进、示范、十佳县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合工[2007]59号)文件。为加强县区和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不断提高全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近期,市总工会将开展2007年度县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
据了解,此次考核验收的依据省总《关于开展2007年度县级工会创建活动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皖工组〔2007〕35号)和市总《关于开展创建合格、先进、示范、十佳县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的实施意见(试行)》(合工[2007]59号)文件。方法为县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对照考核标准进行自查和申报,市总工会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考核,对合格县区工会和乡镇(街道)工会进行表彰,并在此基础上推荐1~2个县区级工会作为2007年度先进县区级工会报省总工会验收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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