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2007]95号
各县、区、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07]35号)、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贯彻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的意见》(皖工发[2007]71号)以及合肥市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合办[2007]54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将送温暖活动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使广大困难职工能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现将2008年工会系统慰问和送温暖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向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充分认识开展好此次活动的意义。2008年“两节”送温暖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把“两节”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满腔热情的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着力解决困难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每一户困难职工的身边,确保困难职工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二、认真核对帮扶慰问对象范围,确保慰问送温暖工作覆盖每一户困难职工。今年工会系统“两节”送温暖帮扶慰问对象为持《合肥市特困职工帮扶证》与《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年工资收入低于合肥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市级以上(含市级)困难劳动模范;家庭月人均收入300元以下,且家庭成员中因患大重病年自付医药费5000元以上或子女上学年学杂费在5000元以上的职工家庭;2007年遭遇意外灾害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在本市就业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
三、做好困难职工款物发放工作,确保款物足额、准确、及时地发放到位。今年的发放形式为现金与实物相结合,其中慰问款以转账形式,通过各区、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发放;实物由市总工会统一印制“领物专用券”,通过各级工会发放,困难职工凭券领物。
四、拾遗补缺,充分发挥各级帮扶中心的作用。各级帮扶中心要于2008年1月1日开通送温暖热线,要加强对送温暖热线的接听与管理,对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及时解决,使其真正成为困难职工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窗口,领导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渠道。
五、做好“两节”期间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慰问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制度的意见》(合办[2002]2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市级领导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期间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活动,各级工会要配合做好“两节”期间困难职工“结对”帮扶慰问工作,同时还要做好“两节”后的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工作,保持与“结对”困难户的经常性联系,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以及思想情况,及时掌握、反馈帮扶情况和帮扶效果,使“结对”帮扶工作做实、做好。
六、加强送温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6]468号)和《中华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总工发[2006]54号)的有关要求,严格各项程序,严格各种手段,确保送温暖资金专款专用,发放到位。资金以及物品的发放必须填写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的《困难补助资金(物资)发放凭证》“三联单”。
三县总工会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本地区“两节”为困难职工送温暖工作。
合肥市总工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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