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工[2008]13号
各县、区、产业、局、公司、直属单位工会,县区帮扶中心(站): 2007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视察了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做好工会工作特别是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是继2006年5月视察云南省昆明市帮扶中心和2007年1月视察辽宁省葫芦岛市扶贫超市之后,胡锦涛总书记第三次视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抓好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建设,根据全国总工会明电《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通知》(工发电[2008]1号)和省总工会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
胡锦涛总书记在天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视察过程中详细了解帮扶中心的工作情况,仔细察看了每一个帮扶窗口和帮扶超市,与前来求助的下岗职工、农民工亲切交谈,询问他们的就业、收入、医疗、住房和基本生活情况。总书记在视察中指出,成立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是一个创举。帮扶中心把困难职工当作自己的兄弟姐妹,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急困难职工之所急,帮困难职工之所需,解困难职工之所难,给困难职工带来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带来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为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希望各级工会再接再厉,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使帮扶中心成为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并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国亿万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亲切关怀,对工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中,对工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指明了努力方向,这是对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巨大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对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宣传和贯彻。要认真联系本地实际,总结工会帮扶工作和帮扶中心建设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向党委和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实实在在地解决工会帮扶中心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工会帮扶工作在帮扶范围、帮扶方式、帮扶水平和服务作风上有较大提升和改进。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要结合贯彻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究工会帮扶工作,把这项工作放在全会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以更高的工作热情和更扎实的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帮扶中心建设,切实把工会帮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帮扶中心建设,把它建成充满爱心和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要进一步拓展帮扶范围。努力扩大帮扶中心的覆盖面,拓展帮扶职能,拓宽帮扶领域。切实加强县区一级帮扶中心(站)建设,确保资金、场地、人员、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有条件的区要在巩固完善本区帮扶站的基础上,将帮扶窗口延伸到各个街道。要进一步拓展帮扶中心的服务项目,从实际需要出发,把工会法律援助、职工医疗互助、爱心助学、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整合到帮扶中心这一工作平台。要在继续做好城镇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把帮扶工作向农民工群体拓展,重点为农民工提供权益维护、就业服务和应急生活救助等帮扶,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相关政策的落实。 要不断完善帮扶方式。要在党委领导下,努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推动政府制定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把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政府帮扶救助的主渠道作用。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将与市职工消费合作社联合创办困难职工爱心帮扶超市,为困难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为下岗创业人员提供小额无息贷款,聘请专家每周二下午进行就业心理咨询,每周日举办招聘会,每月举办专场招聘会。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引导用人单位将岗位向困难职工及家庭成员,特别是向“零就业家庭”倾斜。跟踪掌握招聘信息,督促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挥职工大学教育资源优势,拓展技能培训项目,做好组织管理工作,使困难职工和农民工能真正学到一门专业技术。加强法律援助管理工作,及时续聘一批熟悉业务、具有奉献精神的志愿者,坚持每周一、三、五下午职工志愿律师接待职工来访日制度,《合肥晚报》“职工之家”周刊定期刊登职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值班表。巩固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减轻困难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各县区工会要结合实际,创造条件,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式,为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要全面提高帮扶水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帮扶标准,增强帮扶中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对困难职工的保障能力。要多方筹集资金,增大工会经费投入,努力壮大帮扶实力,适时提高对困难职工的帮扶标准。要加强帮扶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一名称(统一为“××市(县或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标识(见2008年第一期《中国工运》封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着力在健全工作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形成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运作机制。要不断健全帮扶中心维权服务网络,提高帮扶工作的信息化水平,2008年上半年将培训、运行全国总工会开发的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软件,各帮扶中心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编制全市各帮扶中心联动服务手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要大力加强帮扶工作人员的作风建设。各级工会干部和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倡导无私奉献、尽职尽责的良好风尚。要大力宣传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先进典型人物,引导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提高素质,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怀着对职工群众的深厚感情,真心投入帮扶事业,真情服务困难职工,不断优化帮扶中心的服务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对困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及时、温馨的服务,让每一名上门求助的职工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努力把工会的帮扶中心建成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三、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岁末年初,胡锦涛总书记对工会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对我们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各级工会要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天津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时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按照市总工会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的要求,加强帮扶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拓展帮扶范围,完善帮扶方式,提高帮扶水平,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为困难职工提供方便、快捷、及时、温馨的服务,努力把帮扶中心建成充满爱心、充满阳光的困难职工之家。
各县区工会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情况和落实措施请于3月10日前报市总保障工作部。
合肥市总工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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