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劳动模范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劳模的关爱,进一步做好劳模服务工作,市总工会将在全市开展劳模身体健康检查工作。此次体检对象为受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国家部委)、市人民政府表彰的全国、省(部)、市级劳动模范,其单位工会关系隶属于合肥市总工会。无单位劳模、纳入社区化管理劳模、农民劳模体检由各县、区、局、直属单位工会申报,经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审核同意后,由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关、停、并、转单位的劳模体检费经审核后统一安排实施减免。全市劳模体检工作在五月中下旬进行,六月上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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